【張士傑 教授】守護公共基礎建設安全的商業產物保險機制

發佈日期 / 2019-10-18張士傑 教授-國立政治大學
94776 19688
【張士傑 教授】守護公共基礎建設安全的商業產物保險機制

〈本專區由YAHOO邀約採訪編輯〉

2019
101日發生南方澳大橋斷裂事故,位於宜蘭縣蘇澳鎮南方澳的南方澳大橋意外斷裂橋體結構坍塌,造成人員傷亡,以及船隻、車輛損壞,連帶影響周邊居民與港務交通安全。

面對處理天災人禍事件的政府積極作為,瑞士再保險曾深入探討屬於國家層級的風險管理,因應周遭家園日趨頻繁與風險傳遞性高的人為與自然災害,倡議以整合管理模式研擬政策辨認與預防國家風險,設立國家風控長可在系統風險管理過程中扮演推手,建立大眾所信賴的家園。

以整合風險管理思維領先世界的英國為例,即發表「國家風險白皮書」,呈現風險地圖,描述國家可能面對風險的詳細分析與可能承受的損失。發展至今,更提供社會層面可能面對的風險事件,及政府介入協助的時機與程序,不僅提供機構法人與自然人足夠的風險管理建議,也提高社會風險管理意識。

而當社會受到重大災難事件影響時,將造成民心的浮動與社會的不安定,因此增高國家風險。就經濟層面而言,社會風險會提高境內金融市場交易成本,對資本市場造成顯著負面影響,使得企業海外佈局及境外融資時,增加營運與籌資的困難度。

國家風險治理的成敗涉及系統性風險管理機制設計,涵蓋角色與職掌的分工,與稽核部門查核的落實。因政府承擔主要責任,各行政首長與承辦人有必要於第一線建立基礎的風險管理機制。

第二線則是風險控制,由國家風控長整合風險管理的執行,督導與協調風險作業的彙整。第三線則是外部獨立的審視,諸如檢視內部稽核作業的運作,或是由外部執行獨立的評估報告,以協助審視權責單位決策的品質與績效。

面對此次橋樑斷裂之意外事件,除應即時檢視現階段台灣公共基礎建設是否安全穩健,期許商業保險機制能夠成為社會安定力量之一,協助政府擬定風險管理機制,透過公私部門夥伴(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, PPP)模式減輕社會經濟損失,不僅優先著重事故發生後之理賠服務作業效率,更需同步強調事前損害防阻專業諮詢與風險定價作業。

公私部門夥伴關係可有效整合資源,就強化公共基礎建設而言,應以攸關民生之重大工程,諸如重大橋梁、高速公路、水壩、水庫、機場設施等優先規劃,完工之公共工程應經風險管理機構評估以決定未來之管理模式(如購買保險或自留)。公部門應制定風險管理程序,要求完工土木工程編列保險預算,並投保完工土木工程保險,透過風險移轉與自留機制以減輕政府財政負擔

張士傑 教授-國立政治大學
現任國立政治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教授、中國信託金融控股公司獨立董事、台灣人壽保險公司獨立董事、台壽保產物保險公司獨立董事;曾任中華民國風險管理學會理事長、行政院勞工退休基金監理委員會委員、金融消費評議委員、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專任委員、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董事;專長為風險管理與保險、精算科學、退休金財務、資產配置。

全新功能

立即訂閱Yahoo!E保網推播通知,隨時掌握各種保險知識及各項最新活動&優惠訊息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