意外傷害身故與失能保險(海外增額10%)
身體遭受外來的、突發的,且非疾病所引起的傷害,導致身故或失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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購買指數:
10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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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賠對象:
1.失能:被保險人
2.身故:受益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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給付項目:
1.失能保險金。
2.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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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障內容:
保險期間內,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事故,導致身故或失能時,可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。 若意外事故發生於海外時,將另行依保險金額之百分之十給付海外事故保險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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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項:
被保險人的職業或工作內容時有變動時,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應即時以書面通知本公司進行變更,避免影響您的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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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賠文件:
1.身故保險金/喪葬費用保險金
(1)理賠申請書
(2)保險單或其謄本
(3)相驗屍體證明書或死亡證明書;必要時須提供意外傷害事故證明文件
(4)被保險人除戶戶籍謄本
(5)受益人身分證明
2.失能保險金
(1)理賠申請書
(2)保險單或其謄本
(3)失能診斷書;必要時須提供意外傷害事故證明文件
(4)受益人身分證明